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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国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于去年圆满结束,企业朋友或者早已听闻哪些强制性标准改成了推荐性标准。但是鉴于正式公告还未发布,皆按兵不动。
⊙2017年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017年第7号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
⊙正当很多企业困惑于是否有过渡期,2017年4月7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水泥包装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后相关产品标签标注问题的通知”发布了。明确以下三点:
1、标准编号由GB改为GB/T;
2、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企业可逐步进行修改、调整,自公告之日起过渡期2年。
3、过渡期内,如有新的标准发布,则以新发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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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发布后,业内同行激烈讨论,看法不一。检测微平台邀请时先标准化的陈老师为大家解读上述第二点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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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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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企业在过渡期2年内(即2019年4月7日前)修改、调整的对象是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
2
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使用的原标准编号,即产品使用说明中的执行标准,例如:本次公告中的GB 20096-2006《轮滑鞋》转化为GB/T 20096-2006《轮滑鞋》后,产品执行标准应按后者标注(两年内逐步修改、调整)。此次强改推的标准中有GB 5296.4,切勿因为“标签标注”就先入为主,造成误解。
3
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使用的原标准编号,即已备案的企业标准,引用了此次强改推标准的编号,应对企业标准进行修订,修改、调整为新编号。例如:企业标准中引用了GB 5296.4、GB 28011、GB9994等标准,均需在两年内修改调整原标准编号。
另外,2017年4月5日工信部发布了2017年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涉及多项纺织行业标准"强改推"。截止本文发布前,未有相关文件说明其过渡期及其他,勿与以上国家标准公告混淆。
关于纺织品服装领域最关心的GB 5296.4-2012,检测微平台ID:testbbs建议相关实验室向CNAS、CMA等作出标准变更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再在检测报告上使用GB/T 5296.4-2012,详情请咨询相关CNAS、CMA评审组织/机构。关于改推后标识标志是否标注如何标注等问题,将在后续共同关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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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先标准化 微信:18750507971
来源| 检测微平台 ID:test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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